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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设立文学艺术最高奖
【日期: 2009-05-23 05:28:21 】  【来源: 】【关 闭】
      为了鼓励更多文艺 精品的出现,陕西省西安市日前专门设立了文学艺术最高奖——“西安文艺奖”,用于奖励产生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文艺作品,每届奖励资金基数达到了100万元。

      据了解,根据西安市日前出台的《西安文艺奖评奖办法》,“西安文艺奖”原则上每两年举办一届,由中共西安 市委宣传部主办。参评作品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“二为”方向、“双百”方针、“三贴近”原则,弘扬主旋律,能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,集思想性、 艺术性、观赏性为一体,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
     “西安文艺奖”共设立电影作品、电视剧(含动画片)作品 、广播剧作品、戏剧作品、音乐作品、书法作品、美术作品、摄影作品、文学作品等多类奖项。为鼓励青年作家出精品,“西安文艺奖”还专门设立“青年文学奖”,其参评条件 为作者年龄在40周岁以内,体裁为长篇小说、中篇小说、短篇小说、散文集、诗集、评论集等,参评作品还必须是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作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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